都已經過了兩個半月了,
我的進度還停留在P.132。

我真的認為,
這是一本很有味道的書。

除了封面可以振奮人心之外,
有些字句實在是充滿了哲理。
(也許是我頭殼壞掉了)
雖然文章裡的用字粗鄙又低俗,
但能寫得這麼露骨卻又含著很深的意思,
我不得不佩服楊孟哲的翻譯能力,
實在是太厲害了。

p.44裡面的「創意人十戒」,
真的讓我有很深的感觸,
尤其是2、3、4、5跟9。

總之,
這本書的某些段落,
我總是要看上很多遍,
然後還可以花很多時間來體會這裡頭的意思,
真的是一本很有趣的書。
補一下我很有感觸的創意人十戒裡的五條。

[全文:]

2.最初的點子是最好的點子,但請在三個星期後才提出來。
沒錯沒錯,客戶的選擇通常分成兩階段:
第一階段是為了否決而否決。假如客戶花了大錢,而我們卻在第一次會議就解決整個企畫案,客戶大多都會認為這很不值得,不論點子好還是不好。
第二階段才真正思考企畫適不適合他們。因為再不思考,時間就來不及了。
所以第一階段的時候,不管提出來的點子有多優,反正一律會被否決掉。等到大家有經驗後,就知道要先保留最先的想法,然後提出一些阿理不達的東西來混淆視聽,最後才端出真正的主菜,而這主菜則不知道是多久前就煮好的。哇哈哈!

3.廣告這行,就是用更高的酬勞請我們做的差一點的行業。
設計者想的永遠跟廣告主不同,有時顧慮到廣告主的水平,只好委屈自己,生產一些符合廣告主心目中的商品(企畫)。我們有時候都認為自己作出來的東西是垃圾。

4.開會的時候一定要遲到,守時的創意人很難贏得信任。
這...通常是我們用來整客戶或表達不滿的方式。有時候客戶來公司開會(通常都是邀請客戶來公司看DEMO),明明人都到齊了,但是就是要先請客戶到會議室裡去坐一坐,殺殺他們的氣焰,哇哈哈!此時,所有的人都要假裝自己很忙碌。

5.當我們什麼都沒準備的時候,一定要等到最後才發言,記得把剛剛發言過的人的意見,通通當成自己的意見。
這個很好用,不管有沒有準備,可以先聽聽別人的想法,同時觀察每一個人的反映。然後利用這些資訊來修正自己要提出的構想。而且依造「朝三暮四」的說法,人跟猴子一樣,通常只能記住四。那些落落長的三,早就不知飛到哪裡去了?

9.每個人都在做他上司應該作的事。
這一點,應該是多數公司的常態吧!而我在某一間公司服務時,還有一個說法:「不會做事的人才能當主管」,哇哈哈! 呃!那表示我也是不會做事那一族的...

書裡有許多段都把實情給點了出來,而原本應該出現在辦公室裡的耳語八卦,目前集結成了一本書。另外也讓人明白企畫的背後到底是什麼。越好的企畫通常有兩種:那是真的;你以為是真的。總之都有個「真」字,哇哈哈! 





2005-03-31  -  duncan Email  -  2068  -  書的迷戀 - 讀者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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