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工作環境裡,經常遇上網路攻擊的事件,不管是透過電腦連線來攻擊,亦或是透過網路留言來抹黑我們的行銷計畫,這些行為一直都不曾間斷過。
而我自己也遇上過幾起很不愉快的事,儘管我一直都認為我個人並沒有很鮮明的立場或激動的言論,但還是不可避免的會捲進是非的漩渦裡。
工作上遇到實體攻擊的事件,大多來自於國外的IP,因此解決的方式就是直接阻斷這些IP區段的連線,雖然不可避免的會殃及無辜,讓某些人無法連接上我們的伺服器,不過這是不得不進行的方案。
至於抹黑攻擊的言論,大都發生在大陸的市場。我們做的是智慧財的軟體咨詢與會員服務,但大多數的人都還沒有使用者付費的觀念,也因此我們舉辦的很多活動,經常遭受大陸網友們的攻擊。如果改成不用錢的,那就不會有這種聲音出現了,哈~
對於這個我們後來採用的方式,是完全不去管這些攻擊的言論,畢竟實際上努力在經營的是我們,若真的服務夠好,就一定有市場,反之,說的再多,也不過淪為口水之爭而已。與其互相吐口水,不如把時間拿來做正經事。
而我個人遇上的,就很煩了。基本上在我個人網站上出沒的人,至少有一半認識現實生活裡的我,因此出現人身攻擊的言論時,就會帶給我很大的困擾。
我個人不太願意去刪留言,除非表明是廣告的留言,否則就算是來挑釁跟踢館的,我也都會予以保留。一方面可以留給大家公評,另一方面也可以用來作為蒐證的資料。
很多人都以為網路是個隱密的空間,高興做什麼就做什麼,其實根本不是這樣。除非我們自認為自己很行,可以使用繞接的方式來做違法的事,否則最好別輕舉妄動。
所有網路的通訊,都會留下資料。從ISP端開始,一直到連接上的伺服器端,基本上都有資料留存。透過無線網路上網,有些AP雖然是提供Free的服務,但會留下實體網卡的資料,所以選前很有名的瑋哥事件,基本上若可以查AP的Log資料,還是有機會抓到是哪一台電腦連接到伺服器上的。不過通常AP的Log記錄都不會留存太多資料就是了,主要跟記錄檔的空間受限有關。
由於我自己的網站都是自己架設跟管理,所有的記錄資料,不用跟別人申請就馬上可以調出來,所以之前被一位網友留言攻擊時,我就準備將蒐證到的資料提供給偵九隊,後來網友來道歉,這件事就告一段落了。
這篇文章是提醒大家,在網路上發言,一樣是要負責的。因為我們不是立委也不是總統,並沒有言論免責權或刑事豁免權,因此不是在網路上我們就可以來演布袋戲,扮演藏鏡人。
那如果我們遭受毀謗的攻擊時,應該如何來處理呢?首先就是看自己到底不爽到什麼層度?如果真的是不爽到了極點,那最先要做的就是「蒐證」啦!
若是弄到最後真的要上法庭,需要的就是蒐證到的資料。我想沒有人願意沒事找事做,但被誹謗有時牽扯到的影響層面很廣,所以不得不採取自保的措施。
通常如果是在論壇或公共空間跟別人起爭執,請不要惡言相向,另外應該告知網路管理員保留相關的登入資料。
一方面可以先透過網路報案方式,先進行線上報案的動作,然後再到最近的警局填完報案資料,這樣才算完成報案的動作。
[註]
『檢舉信箱注意事項
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告訴、告發應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為之;其以言詞為之者應製作筆錄。本局網路線上檢舉信箱系統,僅提供您向本局檢舉犯罪;但您的檢舉,並未完成報案程序。您如要報案,請準備相關資料親自至就近警察機關或本局報案,製作筆錄,領取報案三聯單,完成報案程序,所需資料如下:
一、 刮刮樂、電子商務詐欺案件:請攜帶身分證件、廣告宣傳資料、匯款紀錄及其他關資料。
二、 網路遊戲犯罪案件:請攜帶身分證件、被害時之遊戲歷程紀錄及其他相關資料。
本信箱僅提供犯罪檢舉,依法並未完成報案程序。』
請記住先透過線上報案,因為通常到警局時,警察大部分是不太理你的,但有報案就有記錄,所以當地的警局人員就有義務幫你完成手續。如果不想被吃案,用這個方式比較保險。
報案之後不一定會上法庭,這等於是個自我保護的動作,但蒐證還是應該持續來進行,到最後忍無可忍時,只好大家法院見啦!!
下面一篇文章提供給大家參考,希望大家不會遇到這些惱人的事件。
補充資料:
網路誹謗的法律小常識
文 / 姜智逸律師
網際網路真是越來越好玩了,網路是一個匿名的虛擬空間,任何人都可以在網路上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就莘莘學子而言,多半流連於線上遊戲、BBS站、討論區、家族留言版、MSN、ICQ以及網路聊天室等,在這些提供網友互動的園地裡,經常可以看到網友們留言互打「筆戰」,也會看到某些網友們出現較為激烈的言論,甚至於涉及人身攻擊、辱罵或誹謗他人;或是傳播子虛烏有的事情,造成他人的名譽受損,您也許會認為:「反正我只是坐在電腦桌前,沒有人知道我是誰,當個『小白』或『廖北鴨』又不會怎樣!」,但是您可知道,這樣的行為很有可能會觸法呢!
刑法對於誹謗行為是有處罰規定,在第三百十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因此,您可別認為誹謗他人是理所當然的喔!
還有一種情形也是很常見的,網友們經常會上傳一些關於他人隱私的照片或影片,甚至於會提供連結讓網友們下載,最有名的例子像是「樹德家商援交」、「中原大學頂樓偷拍」、「東海大學偷拍」等,除了觸犯以上的誹謗罪之外,還涉及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就目前刑事偵查而言,從上網來源追查使用者,是相當常見的手法,警方對於那些想隱藏在電腦後面偷偷作壞事的人,都能夠一一破解,逮捕歸案。在資訊社會的今天,人們利用網路拓展自己的視野,一不小心也會被網路的誘惑所淹沒,網友們,當您在網路上進行誹謗行為時,請三思而後行!
延伸閱讀:
醋海生波 女大生冒名網路攻擊同學被判拘役59天
February 21, 2000
看到Carina在BB上推薦「秘密」這本書,就想到我很喜歡這一部電影。
在「秘密」剛上演時,我寫了一篇電影觀後感,跟Elin分享後,Elin就把這篇介紹PO在她的「愛情浪漫補給站」電子報發表。當時我的網站很陽春,也還沒辦瞎瞇「不是百分百」電子報哩! http://romance.url.com.tw/idol/idol-000304.htm
不知不覺,時間就過了三年了。
這個電影的背景音樂後來還被李心潔演的「見鬼」拿來二次使用哩!
P.S.
因為我很喜歡這首歌,所以順便推薦給大家嘍!
【浪漫日劇你我他】秘密──天使的嘆息」(Duncan) (2000.03.04)
今天,介紹的不是日劇,而是日本電影「祕密」。當初,是收到了Duncan的來信介紹,之後,Elin也去看了這部電影,真的覺得很難過,因為,那對夫妻的感情真的是很要好的,可上天卻如此地捉弄他們,讓他們無法白頭到老。而劇中人的演技也是很好的,可以帶領觀眾體會到他們的內心情緒。
所以,請原諒Elin的任性,在探討<日劇>的單元裡,刊登了這一則Duncan的介紹,衷心希望還沒看過這部電影的朋友們,可以去找來看一看,真的會有蠻多的感觸的!畢竟,人生,有時候就真的那麼的無奈呢!
接下來,請看Duncan的介紹與想法~很精采的喔~
Elin
--------
秘密──天使的嘆息
演員:
廣末涼子、小林薰
劇情大綱:
一對母女搭巴士準備回老家祭祖。巴士的司機(約40~50歲的中年人)因為要供兒子上學所以兼職加班,因此睡眠不足,結果在路上出了車禍。由小林薰所飾演的男主角(劇中約40~45歲)經由新聞得知太太跟女兒出了車禍,趕到醫院時,太太撐不了多久就死了,結果當女兒清醒時,他才發現太太的靈魂進入了女兒的身體。總之,就是太太的身體死了,靈魂跑到女兒的身體裡,而女兒的靈魂則消失了。
當男主角經歷了這樣的事故之後,他不知該如何悲傷,原因是太太死的是身體,但還是藉由女兒的身體生活著,而女兒的靈魂消失了,但卻還是看的到人。那失去的到底是什麼呢?
當女主角(廣末涼子飾演)出院後便與男主角過著奇異的生活。女主角用著女兒的身體,立志幫女兒生活下去。於是便幫女兒完成了高中的學業並且考上了醫學院。在這個時間裡女主角在家中依然扮演著媽媽的角色,但在外面則得假裝是自己的女兒。
男主角跟女主角的生活開始有了摩擦。男主角無法跟女主角過著夫妻的生活,因為他愛他的太太,他也很愛他的女兒,所以他無法跟他太太過之前的生活。而女主角上了大學之後,開始參加社團的活動,而且認識了不同的人,於是先生開始約束太太的生活,並且私下偷聽太太的電話與偷窺太太的私人物品。
女主角無法接受無隱私的生活,而她依然深愛著她的丈夫,然而男主角卻堅持生活上需保持父女的關係,只有在精神上維持夫妻的關係。在這樣的情形下,深深的傷害了兩個人的生活,在一次的爭吵之後,女主角假裝女兒的靈魂回到了身體。於是先生快樂了起來,因為女兒跟媽媽又與他一同生活,只是後來媽媽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少,最後媽媽終於消失了,只剩下女兒活著。
幾年後,女兒終於要結婚了,結婚的對象是當初肇事司機的兒子。在結婚典禮完畢後父親與女兒正在話別,此時女主角不小心做了一個只有媽媽才知道的小動作。這時男主角才發現女主角依然是媽媽而不是女兒,而他的太太卻嫁給了別人。這時兩個人都非常的難過,然而這卻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
Duncan's心情:
這部片子的過程中是蠻幽默的,而且劇情也很特殊。不過整片的風格讓人有種濃郁的憂傷。到了結局,更讓人感到深深的無奈。
一開始所思考的第一個問題,即是女兒離開的事實。但是到底應如何哀傷呢?失去的是感受的靈魂而不是身體,然而人們都是用眼睛來思考,那麼哀傷是如何的感覺呢?光是這個問題就讓我思考了很久,我覺得這是一個很有想像力的假設。
第二個問題,原本認為兩人仍能快樂的生活下去。但是這卻突顯了時間與環境對於人們的改變。大多數的人們都恐懼改變,由於女主角變換了身體,所以生活有了不同的變化,她再度回到學生的日子,不在是家中的主婦生活,一下子生活的視野寬闊了起來。然而男主角依然是拉麵研究公司的老師,他已經是中年人,過著一成不變的生活,他並沒有改變,然而女主角的改變卻連帶的影響了男主角的生活。所以世事都是無常的,有許多是我們無法去承諾的。
第三個問題是愛的極限。男主角因為愛他的太太與女兒,所以事情發生後他選擇了痛苦的生活,不論是生活上或是精神上。太太也愛先生,也深愛女兒。所以最後她決定以女兒的身分生活,幫她女兒過完他無法繼續的人生。原本他選擇跟她先生一起度過,然而她先生卻再也無法快樂的生活,於是她只好真的扮演她自己的女兒,再也無法過她原本的生活,包括私人的時候。
因為愛的太深,所以突顯了生活是如此無奈。一輩子的誓約,女主角經歷了兩次,那是多麼的幸福卻又多麼的殘酷。
所以愛能有多深呢???
愛到濃時,真的是幸福嗎???
推薦大家看看這部片子,尤其是感情已經到老夫老妻境界的人,也許會有更強烈的感想吧!
這部片子的主題曲是「天使的嘆息」,真是貼切,所有的感想到後來便成了深深的嘆息!
附上歌曲的位址,是MP3的格式,大小約2MB,有興趣的朋友不妨聽聽看。
February 17, 2004
從小我就有一種偶像情節,應該說我很容易羨慕或欣賞某個人,不論他是誰,都可以成為我的偶像。雖然我一直不承認我迷戀偶像,但月光總說:「你這樣還不叫迷啊!?那到底要怎樣才算迷?」
要成為我的偶像條件好像不高,舉凡從我生活周遭的人,一直到偉大如國父,都是我的偶像。還記得以前寫畢業紀念冊,同學們都會寫上:「我最LOVE的明星-方文琳、成龍、孟飛、馬蓋先… …」,我在自己的畢業紀念冊封底寫上:「最喜歡的歌星-羅可珺」,但現在我已經完全記不起她是誰了。
剛認識月光時,剛好是周慧敏時代,那時我跟我合氣道的搭檔小治,兩人都很喜歡周慧敏,我只不過買了兩張CD,「流言」跟「盡在不言中」,然後買了幾張海報跟相片,月光就把這些行為看在眼裡,記了十年。
後來前幾年孫燕姿出道時,我又狂買她的CD,除了橄欖樹那張沒買外,連演唱會的DVD都買了。另外我還不怕死的,去SOGO前面排隊要給她簽名,當時排了八百多號,但後來被月光CALL去吃飯,功虧一簣。
月光總是問我說:「你是不是喜歡孫燕姿那種女生?還是濱崎步那種啊!?」其實,我只是喜歡聽孫燕姿的歌,並不是因為她長的很孫燕姿我才喜歡她的。(好怪的說法…什麼叫做長的很孫燕姿…沒關係這不重要)
另外我還因為宇多田的First Love,一改我對日本的印象,然後一個人跑到日本去自助旅行。然後還上了官方網站留言,最後留言被艾迴選為歌迷的感言,刊登在日本的平面媒體上。
這樣的行為難道還不算「迷」嗎???
請讓我辯解一下,我老覺得要稱的上「迷」,至少也要有追星族的本領、契而不捨得精神、無所不收集的支持以及失去理智的態度,這樣勉強才算稱的上是個「迷」吧!我只不過買了幾張專輯,我的CD目前有六百多張,舉孫燕姿來說,不過才佔了五張,劉德華的我都還買了七張,所以還不算多的。(因為孫燕姿還沒出到七張…呃!)
我沒辦法去排隊等簽名,孫燕姿那次是例外,因為我買預購,就當天發售,剛好她也來了,我就邊領CD邊等簽名,就降子而已。要我去追星,還是去排演唱會睡路邊,這…我辦不到… …
我喜歡的偶像可不是只有女生而已,像馬蓋先、馬英九、李安、劉德華、強尼戴普……這也都是我的偶像。我是因為一個人所散發出來的特質吸引我,才因此對這些人有些小小的興趣,有時會希望我自己也能擁有這些特質。
前面說到「失去理智的態度」,關於這點,我覺得不是只有迷戀偶像這方面而已。也許從我們的眼中看待別人,我們都會自動幫這些人塑造出一個形象,有時這些形象並不是這個人,而只是我們腦袋中的他而已。(挖…好抽象哦!)
關於這一點,舉金庸小說「倚天屠龍記」裡的一段來說明好了。小說中殷離第一次見到張無忌就喜歡上他,但後來當張無忌長大後,她卻認不出真正的張無忌,而終其一生在尋找她心裡的那個狠心的小鬼。
『殷離神色溫柔的瞧著他,呆呆的看了半晌,目光中神情變幻,終于搖搖頭,說道:「阿牛哥哥,你不懂的。在西域大漠之中,你與我同生共死,在那海外小島之上,你對我仁至義盡。你是個好人。不過我對你說過,我的心早就給了那個張無忌啦。我要尋他去。我若是尋到了他,你說他還會打我、罵我、咬我嗎?」
說著也不等張無忌回答,轉身緩緩走了開去。張無忌陡地領會,原來她真正所愛的,乃是她心中所想像的張無忌,是她記憶中在蝴蝶谷所遇上的張無忌,那個打她咬她、倔強凶狠的張無忌,卻不是眼前這個真正的張無忌,不是這個長大了的、待人仁恕寬厚的張無忌。』
現實生活中,好像也都是如此,至少我是這樣啦!我與朋友在一起,朋友在我的心裡都擁有一個獨一無二的形象,我很少會去注意到外貌,所以要我描述某人的長相有點困難,但要說出感覺卻很容易,因為我的「感覺」一直很鮮明。
對於不是透過正常管道認識的朋友(什麼是不正常管道?怪怪…),我都希望別見面,因為我不希望因為見了面之後,原本在我心裡的形象因此而破滅。
同樣的狀況也發生在我身上,大家所認識的,在網路上的這個「當先生」,可能都是不一樣的。也許真的是我,也許並不是我。
粉斯情節,誇飾之後,擴大成外顯的Fans情節,而其他的部分則散佈在每個人的生活裡。
所以真的迷嗎?
我也不知道到底「迷」的是什麼?
我發現只要在整理客戶的伺服器,就會有許多零散的等待時間,以前總是不知該如何打發,現在無聊時就用PDA寫寫東西。可是PDA畢竟跟電腦不一樣,用電腦時就已經會常發生手跟不上腦的狀況,用PDA這就更明顯了,往往思緒已經不知飄到何處?文字卻還停留在某一段落上。PDA很適合寫一些小語或心得,至於一篇散文的話,我可能要多練習嘍!
我跟冠蓉說要跟她分享我讀她新書的心得,好像還欠L一個專注的答案跟未央歌的心得,另外也還欠了某些人幾篇心得……呃!越欠越多了,不過我都沒忘啦!全都記在todo list上嘍!先說說我看了「愛上編輯台」的心得吧!
對於記者這行業,我的映象大都來自於「超人」這部電影。Clark的掩飾身份就是一名記者,所以小時候對於記者啦!編輯啦!這行業也是挺羨慕的。當然啦!我也當過無足輕重的總編,編輯了幾份學校跟某些社會團體的刊物,不過都只是好玩而已,一點也不專業,現在則繼續作自己的電子報,過過乾癮、做做夢。
我發現超人跟蜘蛛人的情節有些類似,男主角不是記者不然就是報社的攝影,另外有幾部片也跟這行業有關,像蘇菲瑪索的「情慾寫真」也是跟報社的攝影有關,所以我的認知都來自於這些電影。
我寫的那個「公主的傳說」裡面的主角Angel,有段時間在環球電視新聞部服務,她的工作就是負責拿到新聞帶時,趕緊弄出一個插圖,好在新聞播出時,可以更豐富一點。我去台北出差時,有幾次都借住在Angel跟Vivita的家,那時也去環球參觀了好幾次,親身體驗到新聞部忙碌跟緊張的氣氛,當時我才真的體驗什麼叫做分秒必爭。
呃!寫了半天還沒寫到讀後心得… …在還沒看到這本書時,我所瞭解的編輯台映象與真正的編輯台有很大的差距。例如工作的型態,公司的組織或是工作上的壓力等等… …看完之後我不禁想,其實雖然工作的領域不同,不過每份工作真的都充滿了酸甜苦辣。
新聞工作自律精神讓我映象深刻,而這份工作所帶來的職業傷害也讓人心有戚戚焉,至於記者被誤解,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狀況,也只能感到無奈。冠蓉在書裡舉了一個空難的案例,這不禁讓我想到維多的故事。前陣子小黑去世,新聞媒體去訪問柯媽媽那個場景,還在我的腦海中徘徊不去。
是的,這都只是一份工作而已。是因為有需求,才會有這些東西產生。就好像蘋果日報跟壹週刊一樣,如果沒有訂閱量,那它們就沒有生存的空間,我們所深惡痛決的,其實是人性隱藏的那一面。(這在寫什麼?看不懂… …)
另外我終於找到一個我百思不得其解的答案,那就是為什麼每次消基會公布某些不良廠商時,我們都只能看到「某廠商」,然後大家就要開始猜,到底是哪一家的商品出了問題。例如之前報導優酪乳含糖量過高,我卻不知道哪幾家商品有問題。昨天的寵物食品出了問題,也有好幾家的新聞沒有披露是哪一家的產品出了亂子。原來,這都跟廣告有關,不,應該說都跟利益有關。
新聞本身的價值,在於它所帶來的利益上,而不是真正的事件。所以發生了車禍,先評量有沒有什麼可以報導的;政治事件,就睜眼看某些人說瞎話。這些才是編輯台上真實的一面。就連失戀,也只能在樓梯間裡面短暫宣洩一下自己的情緒。(嗯!我的思緒又開始亂飄了… …)
其實我映象最深刻的,是那些「靠」、「靠邀」… …之類的語句,哈哈!我很難把這些跟冠蓉聯想在一起。所以說,書裡真實的呈現了一個編輯場上的情境,非常寫實,在閱讀的同時就好像身處在那個環境一般。
看完之後,我再也不相信有什麼公平報導的這回事了。對於這方面有興趣的朋友,也請大家多多捧場,希望冠蓉能早日完成開咖啡館的心願。
January 26, 2004
天氣好冷,
一直想去打球,
但又不想出門,
真矛盾... ...
我家的小紅正處在半冬眠狀態,
樓上其他的蓋斑鬥魚,
也都沒啥食慾。
說到冬眠,
讓我想起了好久前的一篇文章,
當時我還在當兵,
月光寄信給我時,
偶爾會附上一些剪報。
這是1996.10.14她寄給我的一篇文章...
「我的男友冬眠去了」歐銀釧
在我二十三歲的冬天,
這個城市開始流行CALL IN。
那時,我開始在一家電台擔任節目助理。
聽見不同的聲音,
從不同的電話線裡傳到電台,
傳到空中,
說著他們的故事。
於是我的日記裡開始出現城市裡CALL IN電話的記憶。「我的男友冬眠去了。」
有一天晚上,
一個聲音低沈的女人打電話進來說。「為什麼?他是熊或是蛇或是......?」
「不是,他是人,一個二十九歲男人。」
「噢!第一次聽見這樣的事。」
「我也是。就在昨天,
他在電話裡告訴我,
說他要冬眠,
因此我們將有一整個冬天都不能說話了。
最後,他說,
春天再見了。
然後,就掛了電話。」「他到哪裡去冬眠?」
「他說,他還是一樣的過日子,
每天早上九時打卡上班,
在包裝部裡工作。
下午五時半下班。
晚上九時半就上床睡覺。
可是,他不再打電話給我了。」「這算是哪門子冬眠?」
「他說,這是情感上的冬眠。」
「你們認識多久了?他經常這樣嗎?」
「我們認識了半年。
今年春天快結束的時候,
他開始寫信給我。
然後,我們通電話,
談很多事。
這是我們一起經過的第一個冬天,
他在電話裡翻著月曆,
然後,就說,冬天到了。
我需要冬眠。
想一想,
這樣從不見面的情感要不要繼續下去?」「什麼?你們從沒有見過面?」
「是的。他在徵友欄裡看見我寫的那行字:
『我會做藍莓蛋糕,
每個星期六,
我在廚房裡做蛋糕。』
他就寫信給我,
說他喜歡這種口味的蛋糕。
我們就寫起信來了。
可是,我們都害怕見面,
怕把好印象破壞。」「你難過嗎?」
「還好。
這是我最特別的冬天,
因為,
我老想起有個男人在冬眠。」
看完這篇剪報,
也讓我一聽到「冬眠」,
就想起這篇怪怪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