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週前,我接到一個新任務,這應該算是插件吧!這任務是要做出一份成品,主要是要配合公司行銷與業務推廣使用。說它是插件也不是很正確,因為這一個工作早在六月底就已經提過要執行,只是因為一直有其他的專案在進行,所以延到了九月。而就在兩週前決定要立即執行,所以分派到我的手上來。

原本這任務只需要兩個人就可以完成,但由於時間只給五個工作天,考慮了每一個人手上的工作項目後,決定由三個人來分工合作。我這邊負責整個專案進度的進行、工作的協調、以及對老闆的報告。甲設計師擔任執行企畫,進行文案與圖片的整理。乙設計師則擔任設計包裝的工作,負責產出印刷稿,以及進行報價跟最後輸出的作業。

這應該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但從文案生成到進行製作之後,卻一直有狀況發生。首先第一次工作會議老闆有參與討論,當時沒有很明確的定義出想要的風格,而我們這邊確認的是這一份成品的目標,以及預定的市場。會議討論了一個小時左右後結束,於是我們開始展開工作。

[全文:]

隔天文案就已經製作完成,連同成品上所需的圖片,也都一併整理完成。我先確認文案沒有問題之後,流程就轉到乙設計師這邊來進行包裝工作。最後成品完成時,會進行確認會議,而這作品連續三次都被駁回。最後這一次還是由老闆駁回,並做了將近一半的改變。

下午我們召開了個檢討會議,一方面檢討問題的成因,另一方面試圖在最短的時間內解決這一個工作。

乙設計師認為老闆應該全程參與討論,這樣可以避免設計包裝的作業不斷的修改,這樣一來不但浪費時間、成本,對工作的人員來說,也是極大的損耗。

甲設計師認為製作的時間本來就太短,這一點並不合理。而且需求沒有很明確,且乙設計師在最後包裝時擅自更動原本的文案。

乙設計師則覺得文案應該先包裝個草稿,大家再來討論如何來修正。

其實我們真正的問題在於工作沒有照流程來進行。原本應該是工作分配後,甲設計師提出文案與資料給我,我修改後該回報給老闆,確認無誤再轉給乙設計師。而乙設計師在收到資料時,就應該先提出基本的設計想法,資料上有任何不足或欠缺的,應主動提出來。若是要刪減,也都應該知會其他兩人才對。結果乙設計師以自己的想法來進行資料的包裝,到最後應該是三個人合力完成的作品,成為他一個人對於作品風格的展現。

甲設計師在看到完成品時,心裡很不是滋味,因為他整理的東西沒派上用場之外,乙設計師在面臨作品需修改時,卻又要求甲設計提供他資料。所以兩人在討論時,都有點不是滋味。至於我,更不是滋味,因為所有沒弄好的,都是算在我頭上。

關於老闆應該參與討論的這一件事,我不以為然。我認為員工的價值,就是在於我們各自的專業。如果事事都是老闆來處理,那還需要這些員工嗎?更何況老闆根本就沒時間參與全程的討論,而且如果是這樣的話,那老闆就一點都不像老闆了。我們並不是製造業,而是創意產業,每一個工作者其實都有很大的發揮空間,如果有機會應該要好好把握才對。

後來,還是應該先把工作解決,我還是堅持要從標準的流程來展開相關的工作。乙設計師先確認老闆對於現有資料的想法,有任何資料不足的部分,再請甲設計師提供資源。如果老闆對文案部分沒太多意見,那就剩包裝的部分,這方面乙設計師應該可以勝任愉快才對。

至於我呢!我就是繼續負責擔任背黑鍋的角色,反正有任何的問題唯我是問,哈~

面對這樣類似雙頭馬車的狀況,有些時候我也覺得很無奈。要把工作單純看做是工作很難,而工作上最需要的其實不是技能上的專業,而是溝通與協調上的專業。

我不禁思考,如果我不想做這一工作,那我又能夠做哪一方面的工作呢?是從這一個火坑跳到另一個火坑,還是我能夠真正擁有一個好的環境,創造自我的價值。搞不好是我自己能力不足,跟環境一點關係都沒有~

P.S.
上面的成品圖,都是不合格的~





2005-09-22  -  duncan Email  -  2261  -  小公司當伯特 - 讀者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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